错过了一手刚需房,因为有了提高首付比例的贷款上限!
错过了入手二套房,因为有了不准炒房的限购政令!
错过了商办LOFT公寓,因为有了商办类整治新规!
如今,沪上经营性土地又现新规,难道——
正要在商务之路上大展宏图的你,
还要错过最后一档商务末班车——可散售商务写字楼臻稀资源???
核心重磅——沪上经营性用地再出新规
2017年4月,上海市政府门户网站一条《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如同一颗重磅炸弹,再一次掀起了沪上对于商务办公空间的热议浪潮。
核心条款:
不得建设公寓办公;
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
办公、商业可售部分需以层为单元进行销售;
对商业、办公、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物业,应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持有相应面积的房地产,不得整体、分割转让;
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自持部分物业,应整体抵押,不得分割抵押。
规定有效期:2017年4月10日至2022年3月31日。
这意味着,5年之内,想自持商务空间,要么一次性大体量吃进,要么采取永无止境的
租赁式持有模式。
然而,可怕的并不仅仅是经营性土地出让新规的出台,而是沪上可散售办公写字楼的整体稀缺性和5年内不可再生性。
但——有“危”就有“机”!
虽然新规出台,对未来散售商务写字楼画上了一个休止符,但尚有一线商机的是,新规并未对已出让的经营性用地做明确规定,这也就意味着,目前沪上已在售的小面积商务办公空间,仍然可以为准备入手散售办公空间的买家留下了一线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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