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全国整治闲置土地的工作已经展开,最终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但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郑华指出:“现在不仅是法规要弥补漏洞,同时还要建立起对拿地企业的严格审查制度。”
应审核开发能力
记者:有资料显示:当前我国未竣工的房地产用地面积约为40多万公顷,已超过上海市区域面积,将建成的房屋供应足够未来10年市场消化。您认为,何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
郑华:这里面包括几种情况,一是企业储备和闲置两年以上未开发的土地,还有就是施工但没有竣工的土地。原因也是不同的,有的是开工了没有能力竣工,有的则属于主动的闲置,因为土地增值比较高,企业就通过自然闲置得到这部分收益。再就是由于资金链出现问题或拆迁户滞留等原因,使得土地最终闲置到了两年还没有开发完。
记者:部分开发商疯狂圈地,土地批准之后又缺少一定的监管手段,这种情况该如何治理呢?
郑华:拿地审核要看开发商原有的开发能力,比如它前十年开发了多少面积,未来它囤地的数量跟它前十年比,应该有一个增长,但不能超过太多。目前,有部分企业可能手中握有超过开发能力百倍的土地囤积,那就是特别明显的投机行为。对于这些被用来投机的闲置土地,要赶紧收回,不能默认它的存在。我们需要细化制度上的管理,在拿地审核的时候不应是资质的审核,而应该是开发能力的审核。同时,拿地企业未来的资金、技术以及管理等方面能不能达到要求都需要考量。
另外,我们不难发现,在土地审批出让过程中存在一个很大的漏洞,表现为各个城市之间土地审批行为没有信息联网,因而无法制约。比如有的企业在全国19个城市都拿地,沟通信息的时候才能知道。因此,我们急需建立二三线城市的全国信息联网,监控房企拿地情况和数量,以避免他们打游击似的,四处疯狂囤地。
完善制度优于“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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