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寂近4个月后,国家旅游局主导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近日有了新动向。
“目前《纲要》正在征求各部门和各省区旅游部门意见,将在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一个较为成熟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纲要》。”中国旅游研究院副研究员宋子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
据悉,参考日本、台湾发展经验和我国部分省市的试点情况,为了“保障国民休闲旅游时间”和“刺激国民休闲旅游消费”,《纲要》已在2011年年底萌动。据悉,《纲要》将重点围绕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加大旅游公共设施资金投入和旅游券(卡)的发放力度,拓展福利旅游、奖励旅游等方面展开。
不过,由于《纲要》涉及“职工带薪休假”等利益分配难题,业界十分担忧这一制度成为新政落实的瓶颈。事实上,解决这些矛盾,正是各地出台配套举措的使命,亦是评判《纲要》实施成败与否的关键。
突破带薪休假制度
早在去年年底,由国家旅游局牵头拟定的《纲要(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至各省旅游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有:从财政总投入量上,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旅游休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从休闲度假时间上,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要得到政策保障和全面落实;从促进个人旅游消费上,政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福利旅游、减免部分景点门票,以加大刺激国民休闲旅游消费。
《纲要》的雏形曾在个别省份先行先试。据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副司长高舜礼透露,广东、山东、江苏、浙江正是当初的4个试点。目前,北京、山西等地也已经或即将实施国民休闲计划。
在这一过程中,广东、山东均着力推动过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根据广东省的计划,由各单位申报“试点单位”,试点单位应鼓励员工在“五一”前后休假,连同小黄金周形成事实上的长假;江苏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协作,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弹性安排带薪休假时间;江西省要求强化全社会依法休假的观念,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省属国有大型企业都要带头实施带薪休假,并把实施落实情况列为评选各级文明单位的参考依据之一。
一直以来,有一个较完善的带薪休假制度是推动《纲要》实施的关键。然而,带薪休假制度还存在很大争议,在法律缺失、监督不力以及机制不健全等情况下一直踟踌不前。
另外,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度假分会秘书长魏小安曾参与过《纲要》在山东举办的论证座谈。魏小安对记者表示,《纲要》另一个解决的难题是需要对于长期以来混乱的“休闲”概念进行厘清,要对庞大的旅游休闲行业进行疏导,而不是任其自由生长;假日结构的调整就是一个根本性的调整。另外,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以及相关服务标准的制定都应是题中应有之义。
2024-05-28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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