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楼市连夜出新政:
市住建委昨天公布,自今日(2016年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额度等也将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1、严格执行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
在区分首套和二套购房的前提下,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下调10万元,并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
2、体现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可持续和风险可控
借款人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从40倍下降到30倍;严格执行住建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调减为每月还本额占工资基数不超过40%,以及对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认定标准的口径。
新政“控”住了哪些人?
本次政策在“沪九条”限购限贷抑制投资需求的基础上,重新调整为“认房又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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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