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消息称,城市魔方(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嫌变造营业执照已被移交工商部门查处。
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住房租赁企业申请工商登记时,经营范围统一规范为(博客,微博)住房租赁经营”。《中国建设报•中国房地产》走访发现,无相关经营资质却从事长租公寓运营管理的企业并非个别。
有业内人士表示,企业以酒店管理、公寓管理等名义从事住房租赁业务,与当前住房租赁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工商注册登记中企业经营范围未细化有关。
有专家表示,随着住房租赁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有关问题将会迎刃而解。
“魔方公寓”遭查处
10月1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城市魔方(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房产中介网站上发布的房源信息存在公示的营业执照与实际不符的问题。扫描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与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比对后发现,该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仅有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和餐饮管理3项,但在其公示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还包含长租公寓经营、房屋租赁、自有房屋租赁经营、业主委托房屋租赁等7项,涉嫌变造营业执照。
目前,贝壳等房产中介网站已全部下架城市魔方(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房源。该公司是否会对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对于下架的房源如何处理?《中国建设报•中国房地产》致电该公司,但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复。
专家表示,变造营业执照确属违法,但背后也反映出工商注册登记须对企业经营范围进一步规范和细化。
近日,在魔方公寓北京石榴庄店,店员向《中国建设报•中国房地产》展示的发票显示,该公寓由城市魔方(北京)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城市魔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后者的经营范围仅为技术推广服务、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虽然超范围经营,但消费者对此似乎并不了解。该店店员表示,该公寓出租率良好,目前仅剩一处房源可租。
秦兵房产律师团律师孙雨寒表示,“出租商业用房”一般被认作为经营性用房,而长租公寓为居住性用房,两者性质不同。
企业经营打“擦边球”
迈点研究院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7年年底,国内重点城市集中式品牌长租公寓门店约为2000家,共有长租公寓约为16万间。
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善,住房租赁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没有得到准确限定、规范,其命名也呈现出“五花八门”的现象,比如“某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某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某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在工商注册经营范围中,有关表述也不尽相同。《中国建设报•中国房地产》查询发现,虽然在城市魔方(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城市魔方(北京)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无“住房租赁经营”,但在魔方(成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有“自有房屋租赁及公寓租赁服务”的表述,在魔方(上海(楼盘))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则表述为“提供公寓租赁服务”。近年来发展较快的乐乎公寓、青年乐公寓也面临同样的问题,二者所属公司分别为北京乐乎公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年乐(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这两家公司的经营范围中也只有“出租商业用房、酒店管理”等表述,并无有关住房租赁经营的表述。
有从业者表示,一直以来房屋租赁行业,特别是公共租赁领域,多针对大型国有企业开放。近年来,在国家的鼓励下,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住房租赁经营行业,但是在经营范围方面却面临无法准确登记的窘境。“若企业经营范围无法核准或与房屋租赁不沾边,就属于非法经营,因此不少企业只能打‘擦边球’”。
对此,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表示,由于住房租赁尚属新兴行业,部分城市工商注册经营范围没有“住房租赁经营”一项,导致有些企业只能将经营范围注册为“酒店管理”等而实际上从事的是住房租赁业务。
孙雨寒认为,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长租公寓企业的经营范围须细化到住房租赁经营,因此工商部门通常将其经营范围归为房地产经纪服务或房地产咨询等。对于部分经营范围为“出租商业用房”而实际提供长租公寓服务的企业,也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有关。
企业经营范围待规范
针对住房租赁领域出现的问题,2017年,北京市住建委等8个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就明确要求,住房租赁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括“住房租赁经营”,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等信息报送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5日内办理相应变更备案。今年8月9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市工商局、市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和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对麦田在线、中原地产、21世纪不动产等多家房源信息发布主要网站,进行集中约谈时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无论是从事住房租赁业务还是存量房交易业务,均须按要求在网页显著位置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和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对于住房租赁经营企业发布房源信息的,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含有“住房租赁”。
《中国建设报•中国房地产》致电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时,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范围并无“住房租赁经营”。若企业从事住房租赁服务,其经营范围一般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注册经营范围为“酒店管理、出租商业用房”的企业,原则上不能从事住房租赁经营。
但“企查查”的信息显示,长租公寓品牌“自如”的经营公司——自如寓(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明确包括“住房租赁经营”。对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查询后表示,该公司的登记机关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我们没有收到关于增加‘住房租赁经营’范围的通知,密云分局可能是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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